野猪是二级保护动物吗?

不是。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但是属于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并且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《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》。捕杀属于违法。我国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非法猎捕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。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野猪是哺乳纲偶蹄目猪科猪属下的动物,是一种中型哺乳动物。共有20个亚种,体重90-200千克;体长为1.5-2米,尾长21-38厘米,耳长24-26厘米;肩高90厘米左右。不同地区所产的大小也有不同。整体毛色呈深褐色或黑色,顶层由较硬的刚毛组成,底层下面有一层柔软的细毛。背上披有刚硬而稀疏的针毛,毛粗而稀,亚种间和亚种内核型都有一些差异,染色体数(2n)在36-38之间,如西欧野猪2n=36或37,日本野猪2n=38,但彼此间没有繁殖障碍。可以生育后代。

环境适应性极强。栖息环境跨越温带与热带,从半干旱气候至热带雨林、温带林地、半沙漠和草原都有分布。但它们倾向于喜欢落叶阔叶林,其中植被非常密集。是杂食性的,只要能吃的东西都吃。大多集群活动,每个族群包括6-20只个体,4-10只为一群较为常见,小群由一个或多个繁殖雌性和它们的最后一窝的幼仔组成,通常食物丰富时,也会有几个小群组成大群一起觅食。杂食性,植物物质占食物约90%。以嫩叶、坚果、浆果、草叶和草根为食,并用坚硬的鼻子从地面挖掘根和球茎。也吃部分动物性食物。